2017年天津中考高中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系列问答(四)
2017-07-08 08:57:28
未知
2017年天津中考高中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系列问答(四)
对于志愿填报的规定和方法了解之后,我们再来谈谈有关招生录取的一些问题。
1.中招录取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采取何种方式进行?
中招录取工作从7月18日开始,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阶段,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201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中招录取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招生各阶段录取批次顺序是:艺术类高中学校;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含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填报的“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其他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普通中专(含外省市中职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3.普通高中阶段录取是如何投档的?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提档申请,中招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进行投档。
举例说明:共有A、B、C三所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2个、1个、1个。有甲、乙、丙、丁、戊5名考生,成绩排序为甲最高、戊最低依次排序。即如下图所示情况:
具体的投档过程为:
① 甲考生投档,按照其第一志愿投入A校。
② 乙考生投档,按照其第一志愿投入B校,投入后,B校已满。
③ 丙考生投档,按照其第一志愿投入A校,投入后,A校已满。
④ 丁考生投档,其第一、二志愿校均已满,第三志愿未填报,普通高中阶段志愿落空。
⑤ 戊考生投档,按照其第一志愿投入C校,投入后,C校已满。
4.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高级中等学校录取有何规定?
根据市教委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参加体育测试、学业考查、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5.对报考市重点高中考生的学业考查成绩有何要求?
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4个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标准,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
6.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如何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为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2016—2017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7.录取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待对象有哪些政策规定?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的精神,今年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在升学中给予政策照顾。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① 2016至2017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2016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
② 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③ 台湾省籍考生。
④ 少数民族考生。
⑤ 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
⑥ 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
① 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
②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
③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5分录取。
(3)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③ 2016至2017学年度区级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按照政策照顾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8.当考生同时符合多类降分(含加分)条件,各类降分(含加分)能否叠加?
当考生同时符合政策照顾降分(含加分)、指标生降分、特长生降分条件,在该考生的某一志愿录取时,其只享受当前志愿降分最高的项目,各种降分不能叠加。
9.艺术类高中学校录取的原则及办法是什么?
艺术类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录取。
对于志愿填报的规定和方法了解之后,我们再来谈谈有关招生录取的一些问题。
1.中招录取工作分几个阶段进行?采取何种方式进行?
中招录取工作从7月18日开始,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阶段,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录取阶段。2017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中招录取按照什么顺序进行?
招生各阶段录取批次顺序是:艺术类高中学校;9所市重点高中学校(含市内六区以外区考生填报的“市教委直属重点高中学校”);其他高中学校;五年制高职院校和“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普通中专(含外省市中职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3.普通高中阶段录取是如何投档的?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提出提档申请,中招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额满即止”的办法进行投档。
举例说明:共有A、B、C三所学校,招生计划分别为2个、1个、1个。有甲、乙、丙、丁、戊5名考生,成绩排序为甲最高、戊最低依次排序。即如下图所示情况:
学校名称 | A | B | C |
招生计划 | 2 | 1 | 1 |
高考网www.gAoKw.COm总计 | 4 |
姓名 志愿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一志愿 | A | B | A | B | C |
二志愿 | B | A | B | A | A |
三志愿 | C | C | C | 未填 | B |
具体的投档过程为:
① 甲考生投档,按照其第一志愿投入A校。
② 乙考生投档,按照其第一志愿投入B校,投入后,B校已满。
③ 丙考生投档,按照其第一志愿投入A校,投入后,A校已满。
④ 丁考生投档,其第一、二志愿校均已满,第三志愿未填报,普通高中阶段志愿落空。
⑤ 戊考生投档,按照其第一志愿投入C校,投入后,C校已满。
4.对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高级中等学校录取有何规定?
根据市教委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本市应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须参加体育测试、学业考查、学业考试并取得初中毕业资格后,方可参加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
5.对报考市重点高中考生的学业考查成绩有何要求?
报考市重点高中的考生,在市级学业考查(地理、生物、思想品德、历史)4个科目中,至少有2个科目的成绩达到“良好”标准,其他科目达到“合格”标准,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市级学业考查和区级学业考查科目的成绩须达到“合格”标准。
6.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如何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在考生升学成绩〔含学业考试成绩和政策照顾加(或降)分〕相同时,确定其录取顺序的办法是:首先比较其是否为现役军人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是否为2016—2017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或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如是则录取优先;如情况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基础学科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学业考试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的高低,成绩之和高者录取优先;如成绩相同,再比较其志愿顺序的先后,志愿顺序靠前者录取优先。由此确定升学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顺序。
7.录取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待对象有哪些政策规定?
根据市教委相关文件的精神,今年继续对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优秀生、优抚对象、军人子女等在升学中给予政策照顾。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
① 2016至2017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2016年评选出的“学雷锋、树美德、做新人”先进个人。
② 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子女、归侨考生。
③ 台湾省籍考生。
④ 少数民族考生。
⑤ 援藏、援疆人员在藏、在疆工作期间其子女。
⑥ 来津高层次留学人才其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学业考试)。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降分。
① 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20分录取。
② 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升学时降10分录取。
③ 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军人的子女升学时降5分录取。
(3)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
② 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
③ 2016至2017学年度区级三好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按照政策照顾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
8.当考生同时符合多类降分(含加分)条件,各类降分(含加分)能否叠加?
当考生同时符合政策照顾降分(含加分)、指标生降分、特长生降分条件,在该考生的某一志愿录取时,其只享受当前志愿降分最高的项目,各种降分不能叠加。
9.艺术类高中学校录取的原则及办法是什么?
艺术类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文化考试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考试上线的考生中,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择优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学业考试成绩和所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我市高级中等学校统一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