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呼和浩特中考加分政策、高中招生录取照顾优惠规定
2011-04-22 19:34:35
未知
2011年呼和浩特中考加分政策、高中招生录取照顾优惠规定
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且具有首府特色的和谐考试环境,呼和浩特市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首次采用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分批录取的办法进行。2011年呼和浩特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于4月25日在网上公布,市四区户籍考生在4月27日8:00至28日18:00正式网上填报志愿。
据悉,呼和浩特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原则已确定。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市内未列入高中规划布局的有高中班的初中学校,要在今年取消高中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呼市市内城区公办高中原则上不得招收非市内四区(新城区、玉泉区、回民区、赛罕区)户籍的考生。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招生范围原则上为呼市地区的考生。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即: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B级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在C级以上。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统一网上报名、网上分批录取的办法。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附中、一中、二中、十四中、土中、铁一中)在计划内继续实行“分招”政策。根据国家教育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和我市经济建设发展需要,职业高中(中专)招生数额要与普通高中招生数额基本相当,并实行自主招生。各高中学校,应于9月30日前,按照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完成各项录取工作。逾期不予办理。(文/马晓莉)